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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当前规范师德行为的认识

发布日期:2019-09-19   来源:党支部   

对当前规范师德行为的认识

师德就是教师的职业道德

但是,它的规范要求具有明显的教师职业特征以及高于其它职业的要求。

例如:

1、上课是否存在迟到、旷工、提前下课和拖延下课现象。

2.尊重学生的人格,平等公正对待学生,是否存在讽刺、挖苦、辱骂等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。

3.是否存在殴打、罚跪、罚蹲、罚吃脏物、罚学生互打、罚头顶装水的脸盆、罚蹲马步等行为。

4.是否存在随意停学生课、赶学生出教室的现象。

5.是否存在利用职责谋取私利、违规向学生乱购滥发教辅资料、乱收费现象。

6.是否存在暗示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现象。

7.举止文明礼貌,作风正派,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。衣着是否整洁得体。

8.上课是否存在经常接听手机影响正常教学现象。

9.是否有在教室内抽烟的现象。

10.是否存在敷衍了事不备课就上课、作业批改很不认真现象。

再如:

1、禁止有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言行。

2.禁止以任何借口擅自停课、罢教,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。

3.禁止体罚、变相体罚、打骂、调戏、猥亵学生。

4.禁止违规从事有偿家教、收费补课及动员学生参加收费的补习班、特长班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5.禁止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、礼金或有价证券。

6.禁止利用介绍学生就学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7.禁止向学生推销教学用具和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。

8.禁止在工作时间、校内打牌、下棋、 上网炒股、购物和玩游戏。
9.禁止酒后上课以及在课堂上吸烟、接打电话。

10.禁止参与赌博、邪教和色情淫乱活动。

师德热点问题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

其要求规范也是与时俱进。

例如:

原来“五不准”

1、不准对本校学生实施有偿家教;严禁特级教师、中学高级教师、区名校长、名导师、名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、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、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党员教师从事有偿家教;

2、不准向学生、家长索要钱物,推销商品或擅自向学生收费;

3、不准有体罚、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;

4、不准参与赌博;

5、不准酒后驾车。

修订后:

1、不准实施有偿补课(包括对学生的有偿托管)。严禁特级教师、中学高级教师、区“双名三优”、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、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托管。

    2、不准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,为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。

    3、不准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、家长钱物,向学生、家长推销商品或违规向学生收费。

4、不准有体罚、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。

    5、不准在教育教学、考核评价、职务评审、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。

现在重点——有偿家教

师德处罚从动真格到力度逐渐加大

处罚:由道德规范、约束到形成法规制裁。

查处:由基层单位调查处理到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直接查处。

举报:由向校方举报到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;举报的方式多以实名举报为主;举报的内容体现出对政策的精准把握。

结论:

“德”字的启示

“德”字是个会意字,在甲骨文中,“德”字的左边是“彳”( chì)形符号,它在古文中是表示道路、亦是表示行动的符号,其右边是一只眼睛,眼睛之上是一条垂直线,这是表示目光直射之意。所以这个字的意思是:行动要正,而且“目不斜视”,这就是“德”。

 在金文中的会意就更加全面了,“目”下面又加了“心”,这就是说:目正、心正才算“德”。

教师的师德就是:做教师要思想正(心术正)、行为正、形象正!

违规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要做!

每个人都要敬畏法规!

送两句话:

1我们都是有侥幸心理的可怜人,尽管现实已经发在眼前,尽管我们自己心知肚明,但还是会心存侥幸心理,愿意为了自己的欲望搏一搏。

2我知道,其实人的一生丢掉什么东西也无关紧要,而心存侥幸,被欲望左右,去铤而走险,丢掉了自己才是最大的后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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